马 志 军
读着《豪雨之后水浸街 其“根”何在?》此稿,本月7日处处可见的人们在那场暴雨中受难乃至多少年来受暴雨之难的镜头涌向脑海,因而内心的确在阵阵难受。然而,这又奈何得了一直改变不了的现实?如今,唯有大家出点子,责任部门正视存在问题,担当起应尽的义务,努力以切实可行的办法去解决问题,尤其是拿出可以应对每一次“水浸街”这种恶劣现象的出现才是积极的思路。因而,笔者呼吁:当务之急应是尽快(最好是立即)成立应急队伍,专门应对暴雨带来的水浸街而导致人行不了、车走不了、财物受损等恶劣现象,尽快排除水灾,尽量使人们顺利出行,尽量减少社会和民众的损失。
每一次水灾,面对汹涌泛滥的恶情,人们唯有干着急,却极少见有人清理下水道、疏通排水沟及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解除困境。因而,市政部门是时候考虑此举了。换句话说:成立这种队伍,乃为应对已经来临的雨季之当务之急的工作。各个区从实际出发,挑选出体魄健壮、熟悉环境、业务精练、专业性强等各方面的人士,就像成立专职的环境卫生执法队伍专门处理有损环境卫生的人和事一样,经过专门的培训之后,在水灾到来时专职这方面的工作。
至于彻底解决“水浸街”问题,笔者以为:必须把它当作一项当务之急的事情来对待!市里就是再困难也应拨出专款,就算再繁忙也不应再拖延,立即由规划、建设、市政等相关部门认真研制解决方案,并着手去做,实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现在湛江市区的“水浸街”已不是个别地方、一次两次的问题了,而几乎是“遍地开花”、不断地出现的问题了,再不予以足够的重视,“积重难返”的局面则早晚肯定会出现!何况这些年的问题已经不算小了。而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严重的“水浸街”问题,却是我们尚未认真重视此问题的问题。这两年我们不是花巨资处理污水排向大海的问题了吗?我们也应不惜巨资去处理“水浸街”的问题。因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无疑是造福于我们的城市和人民的一件不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