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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工作指引印发 严格防控人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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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6日09时06分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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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剑)为了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局于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湛江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防控人禽流感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工作指引》规定,全市各类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不得在食品加工场25米内圈养、宰杀活禽类动物以及设立活禽动物圈养、宰杀场所;严禁从疫区购进活禽和禽类产品,对所购进的禽类产品必须索要经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产品入库前要严格验收登记,建立购进和销售的可追溯制度,未经检疫检验的产品坚决拒收;对目前已经购入的库存禽类及其产品要进行认真清查清理,发现问题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不得加工使用和流入市场;要严把加工出售关,食品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禽蛋熟制品未经高温处理不得出售,暂停加工、出售因烹调工艺要求无需高温处理的禽类菜肴和产品;每天应对曾经存放过禽类及制品的场所和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确保排水道通畅;与禽类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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