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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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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08日10时55分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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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剑 通讯员黄志华)昨日,记者从《湛江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评审会上获悉,为了满足海洋环境利用、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和谐需求,我市将对现有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进行相应的细化和调整。
据了解,作为拥有1555.7公里海岸线的地级海洋大市,我市现执行的仍是广东省1999年颁布的《广东省近岸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在“十一五”期间,我市确立了“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而“十五”期间的建设和未来规划的发展,已经反映出现有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与使用功能之间存在的差异。随着经济发展和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布局变化,根据省和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对现有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新修编的《区划》兼顾现状与未来近岸海域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需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目标和主导功能,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湛江市近岸海域开发利用和沿海环境保护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对促进湛江市经济发展和加强沿海的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对我国开展其他涉海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修编亦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据悉,我市将根据专家组及有关代表的意见,对《区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然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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