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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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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6日18时10分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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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净化绿化美化湛江大地,提升城市形象,惠及百姓
时间:两年左右取得明显成效
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长效机制、启动问责制等
本报讯 (记者周敏飞)湛江市“城乡清洁工程”正式启动。昨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清洁卫生行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为湛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基础,建设人人向往的湛江。
市领导徐少华、陈耀光、李康寿、潘那生、何成华、柯明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和部队领导,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
市委书记徐少华在会上强调,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必须在思想认识、行动落实和工作成效上体现“五个一”。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一场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人民群众都希望生活在舒适的环境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就是要解决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又是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全市广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招商引资的信心工程、城市建设的管理工程、跨越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来实践。
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一方党政官员的政治责任。搞好自己管辖地的清洁卫生,是一个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最直接体现,是考验其执政效果的底线。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经常到大街小巷走一走,到那些可能存在问题、可能会出问题的地方去看一看,用具体行动说话。
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有一套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集中整治机制,城市管理体制,全民动员参与机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奖惩机制。
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有一项责任到人的追究机制。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借鉴广西经验,要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配合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五、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建一个安居乐业的优良环境。采取措施彻底解决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湛江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老百姓营造一方安居乐业的环境,是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宗旨。
市长陈耀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在改善城乡环境上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对“城乡清洁工程”作了具体部署。陈耀光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发动;增加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动员社会力量,全民参与行动;加强督促,严格问责。要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那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发出《湛江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群众要把“城乡清洁工程”当成一场攻坚战,在近期内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净化绿化美化湛江大地,为把湛江建设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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